2020年4月11日 星期六

甲年常年期第六主日

(瑪五17─37)


耶穌的文化背景


瑪竇以耶穌授業、治癒和宣講這些福傳活動來總結祂第一次加里肋亞的行程。他在第五─七章擴充耶穌的授業,在第八─九章祂的治癒,以及第十章之後祂的宣講。

瑪竇福音中,耶穌在真福上重新定義真正榮譽的舉止之後,宣布了聖訓的主題:祂的追隨者(六19─七27)的義德必須勝過經師(五21─28)和法利賽人(六1─18)。

義德是指與其他人,就是聖訓中的其他追隨耶穌和天主的人,保持適當的榮譽關係。瑪竇稱這些人為「弟兄」。

經師


經師是當時的「聖經/希伯來聖經學者/舊約」,專精並奉行法律書(梅瑟五書)。法律書普通被摘要成誡命(廿二34─40)。

歷史上,「十」誡的目的是規範以色列子民彼此間的行為。這樣就會降低以色列民族為追求榮譽、世仇不共戴天而導致種族毀滅的可能。

在這以榮譽為基礎的社會,謀殺、偷竊(包括通姦)、說謊等會遭到報復。耶穌受難致死的部分原因或許就是祂經常公開地羞辱祂的對手(例如,經師和法利賽人)。

聖訓──第一部分


在今天的讀經中,耶穌針對經師而重新解釋誡命。祂提供追隨者一種榮譽的方式來掙脫那些會導致世仇和死亡的情境。如果追隨耶穌的群眾聽從祂的解釋,就會生存並且到達目的地。

謀殺(21─26)。耶穌禁止那些會導致謀殺的發怒和羞辱。祂禁止稱人「傻瓜」,雖然祂在第廿三章17節當中,也以同樣的字眼多次攻擊經師和法利賽人。祂將壓制世仇流血衝突超越在聖殿中的祈禱。

通姦和離婚(27─32)。在這男女分際嚴格分明的社會,通姦幾乎很難被隱瞞。實際上,通姦多是來自男人企圖要羞辱另一男人,較少是男歡女愛的結果。

雖然申命紀第廿二章22─24節判雙方死刑,但是男方總是脫逃,而女方的父兄會因她羞辱自家的門庭而處死她。如果受辱的丈夫沒有處置他妻子,將被視為龜公。如果他沒有報復那男子,將被視為懦夫。耶穌說忘記通姦是挑戰其他男人的方法。這代價可真大!

在耶穌時代,離婚對這樣緊密的團體而言,會造成分裂。由於理想的婚姻夥伴是堂兄弟(伯多祿的岳母也是他的姑媽),離婚將會撕裂他們家庭所世居的村落生活。耶穌說:「忘了離婚,為了家庭合一的緣故,學會與困難相處」。

但是,在瑪竇的團體中,似乎可以因為「姘居」(32)而允許離婚。這裡的希臘字和它們所對照的希伯來文,在第一世紀曾引發激烈的爭辯。瑪竇福音中,耶穌在這議題上,似乎與保守的Shamai學府只承認如果女方行為不檢才准離婚比較接近,而與比較開放的Hillel學府會允許其他的理由(例如,太太燒焦了飯)唱左。

說謊(33─37)。這裡的背景是買賣。當時,沒有食品和藥物委員會來擔保誠信。商人會間接地呼求天主來見證他的東西是貨真價實。商人從不直接稱呼天主的名字,則以「我的頭、我的鬍子、我的生命、耶路撒冷等等」來發誓。當他拒絕稱呼天主,衝突就會爆發。耶穌勸告他的追隨者要誠信,而且在市場上要直接面對他人;是就說是,非就說非。

我們應該在這些反省上注意兩件事。首先,耶穌的解釋是針對著祂自己圈內的成員所說的;如果他們如此計較榮辱,社會就會瓦解,分奔離析。其次,耶穌並未反對祂社會的榮譽體系,但祂卻以更人性的方式重新塑造這體系。

今日社會重視經濟而非榮譽。我們的人際關係將如何才更富有人性? 

取自 The Cultural World of Jesus: Sunday by Sunday, Cycle A. 出版 Minnesota,Collegeville. 作者 John J. Pilch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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